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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题:除名决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11-30

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单选题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B.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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