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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题:保证的成立(7.1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7-17

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单选题

  丙公司在甲、乙两公司签订的机床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署了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相关条款,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之后在甲、乙双方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350万元,但未通知丙。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保证不成立,因丙公司未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书

  B、保证成立,丙公司应在3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C、保证成立,丙公司应在35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D、在乙公司未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之前,丙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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