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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普通 来源:财政部 2024-06-26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修订通知公布,快来了解!

关于修订印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通知

财会〔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15号),我部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会〔2014〕22号)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财政部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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