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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车船税税目与税率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2-17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车船税税目与税率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确定税额总的原则是:非机动车船的税负轻于机动车船;人力车的税负轻于畜力车;小吨位船舶的税负轻于大船舶。

名称  计税单位  备注 
乘用车(排气量)  每辆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商用车  每辆  核定载客人数9人(包括电车) 
整备质量每吨  1.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客货两用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2.挂车按照货车税额50%计算 
其他车辆  整备质量每吨  不包括拖拉机 
摩托车  每辆    
船舶  净吨位每吨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游艇  艇身长度每米    

税额关注要点:

(一)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二)游艇艇身长度是指游艇的总长。

(三)车辆整备质量尾数不超过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整备质量不超过1吨的车辆,按照1吨计算。

(四)船舶净吨位尾数不超过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净吨位不超过1吨的船舶,按照1吨计算。

(五)车船税法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马力、艇身长度,以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相应项目所载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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