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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1-27

  知识点: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1.不可抗力。地震、洪水和战争等。

  2.其他障碍。此处的其他障碍包括: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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