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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意思表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1-27

  知识点:意思表示

  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意思表示包括意思和表示两个方面。

  (1)意思主要是指当事人欲使其内心意思发生法律上效力的效果意思。而表示则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的效果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为行为相对人所了解。

  (2)意思表示的表示方式一般采用明示方式,但在特定情况下,默示状态也可以成立意思表示,如《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意思表示可以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如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债务免除、授予代理权、合同解除等 
原则上必须当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才能生效 
①对话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处于客观上可以了解的时候发生效力。
②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到达生效。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如遗嘱行为、抛弃动产等 
于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 

  3.如果意思表示由表意人通过传达人传达的,则由于传达人没有转达或者推迟转达意思表示的风险,由表意人承担。另外,向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发出的意思表示,通常必须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才能生效,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出的意思表示法律行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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