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进项税额转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1-26

  知识点:进项税额转出

  

  上述1~3的购进货物改变生产经营用途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在购进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需要在改变用途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有三种:

  第一: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第二: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即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当期实际成本×税率

  第三:利用公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免税或非应税收入/全部收入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