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

2014注会考试《税法》预习: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1-26

  知识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项目  解析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答案解析』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解析1】设备在建工程(可抵扣)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可抵扣)
【解析2】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解析1】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解析2】非正常损失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增值税中不得扣除(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中,可以将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企业的损失(“营业外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特例】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上述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的计算抵扣应伴随货物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