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区别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9-17

  为了方便备战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国家股是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股份公司出资形成的股份。国有法人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其法人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形成的股份。

  国家股与国有法人股的区别主要有:

  (1)持股单位不同

  国家股的持股单位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国有法人股的持股单位为向公司投资的国有法人单位。

  (2)股权管理方式不同

  ①对两者的股利收入的管理不同

  国家股的股利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督收缴,依法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使用;国有法人股股利由国有法人单位收取并依法使用。

  ②对两者股权转让的管理不同

  与国有法人股票转让相比,政府对国家股的转让审批更为严格。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注册会计师公众号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