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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票据权利时效期限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9-03

  为了方便备战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票据种类  行使对象  起算日  时效 
商业汇票  出票人,承兑人  到期日  2年 
见票即付的银行汇票、本票  出票人  出票日  2年 
支票  出票人  出票日  6个月 
追索权  前手  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日  6个月 
再追索权  前手  清偿日或者被提前起诉之日  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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