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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董事会和监事会会中职工代表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08-26

  为了方便备战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企业性质  具体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或更换,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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