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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一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公司区别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08-20

  为了方便备战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一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一个自然人设立,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出资没有最低限制。一人有限公司可以由自然人和法人设立,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且需一次缴清。另外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有信息披露义务,需要年度审计(法律规定需年度审计的只有有一人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金融类公司和分期出资未到位或有前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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