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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物的种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10

  2017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大家复习,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经济法》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知识点:物的种类

  1、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动产可分为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交易客体为可替代物(如普通的可口可乐)时,可以同类物替代履行;不可替代物(如齐白石的字画,具有唯一性)一旦发生损害就只能转化为金钱赔偿。

  2、主物与从物:认定主物、从物关系,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二者在物理上互相独立;(2)二者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A物脱离B物,不损害A物的独立用途,则A物为主物;B物脱离A物,丧失其本来的用途,则B物为从物。

  3、原物与孳息:孳息是独立于原物的物,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物。因此,尚在母牛身体里的小牛属于母牛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孳息;尚未与苹果树相分离的苹果,也不属于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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