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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会计》知识点:折旧范围的确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12-12

知识点:折旧范围的确定 

我国准则规定,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③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④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⑤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除上述情况外,均须计提折旧。

应计折旧的7种特殊情况:

下列情况均需计提折旧: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不需用固定资产

④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后调整资产价值,但不调原计折旧)

⑤因经营任务变更而停用的固定资产

⑥因季节性经营而停用的生产设备

⑦因修理而停用的设备(属于资本化除外)      

2017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会计》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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