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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法律关系的主体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10-31

知识点: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也可以是主体;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

1.公民和法人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权利能力,即具有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

2.法律关系主体要自己参与法律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3.法人组织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在成立时“同时产生”,到终止时“同时消灭”;行为能力通过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实现。

(二)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物(物权客体)、行为(债权客体)、智力成果(知识产权客体)、人格利益(如公民的肖像、名誉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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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经济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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