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15注会“借题发挥”经济法篇:有名合同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7-16

眼看着201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日子是越来越近了,考生们现在大都是在“埋头苦学”着。从网校答疑板和论坛相关版块来看,考生们在做题中遇到的困难也是越来越多了。与其“就题论题”不如“借题发挥”,于是我们就针对一些大家重点关注或较复杂的题目做了一下“发挥”,希望能对各位复习备考2015年的注会考试有所帮助!

一、 典型题目:

下列有关借款合同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有( )。

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

B.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C.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

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无效

二、 解题思路: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只有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才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正确答案】ABD

三、 涉及知识点:

1、借款合同

四、 重点解析:

 2015注会“借题发挥”经济法篇:有名合同

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注册会计师公众号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