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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知识点:审计报告日期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9-11

  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审计报告日期

  审计报告应当注明报告日期。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

  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报告日期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信已获取下列两方面的审计证据:(1)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所有报表(包括相关附注)已编制完成;(2)被审计单位的董事会、管理层或类似机构已经认可其对财务报表负责。

  注意:

  第一,如果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还应在审计意见段之前增加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说明段,用于描述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

  当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之后、审计意见段之前增加导致非无保留意见事项段(简称说明段),清楚地说明导致所发表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原因,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第二,在符合出具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的情况下,应在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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