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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知识点:不承担民事责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6-30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具体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1)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错误;

  (2)审计业务所必须依赖的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虚假或者不实的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在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下仍未能发现虚假或者不实;

  (3)已对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迹象提出警告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

  (4)已经遵照验资程序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但被审验单位在注册登记后抽逃资金;

  (5)为登记时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出资人出具不实报告,但出资人在登记后已补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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