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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知识点: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6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3-13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十六、合同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所称合同,是指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本指引。

(一)合同管理需关注的主要风险

(1)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

(3)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

(二)内部控制要求与措施

1.合同的订立。

(1)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

(2)企业应当根据协商、谈判等的结果,拟订合同文本。

【规定】

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

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由法律部门参与起草。

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

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3)企业应当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

【签署合同的特定规定】

正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

授权签署合同的,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

属于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下级单位不得签署。下级单位认为确有需要签署涉及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应当提出申请,并经上级合同管理机构批准后办理。

上级单位应当加强对下级单位合同订立、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企业应当建立合同专用章保管制度。

合同经编号、审批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

(6)企业应当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或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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