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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委托加工的存货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3-02

  2016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会计》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会计知识点

  知识点: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计入存货成本的内容包含:

  (1)“三项”一定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①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

  ②加工费;

  ③运杂费。

  (2)“两项”不一定计入收回存货的成本:

  ①消费税:支付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支付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②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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