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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1-25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大家复习,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税法》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知识点: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还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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