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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企业所得税风险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1-20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大家复习,正保会计网校的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税法》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知识点:注意防范时间性差异造成的企业所得税风险

  1.案情介绍

  税务机关在对某企业2013年度纳税检查过程中发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费”科目贷方年末余额1269541.72元,截至2014年5月31日该企业“应付账款-应付分包费”科目尚有贷方余额531693.14元未支付,经检查该款项实为2013年度预提并已计入成本、费用,但未取得相应发票且尚未支付款项。税务机关检查后认定该笔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132923.29元。

  2.税法分析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本案中,该公司在汇算清缴结束前仍未支付款项并取得相应发票,因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调整应纳税所得税额。

  本案提醒纳税人注意:企业在所得税汇缴前应防范时间性差异造成的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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