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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1-19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论坛中学员依据2015年注会教材,分享的注会《税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税率形式
具体标准
适用范围
超额累进税率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①工资、薪金所得
②不拥有经营成果所有权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①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②拥有经营成果所有权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③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比例税率
20%
财产租赁所得
【提示】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税率为1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稿酬所得(减征30%),实际税率14%
劳务报酬所得(有加成征收,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注意】承包、承租所得适用税率的确定:根据合同规定的不同,取得所得的性质不同,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和“承包、承租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1.承包、承租人对经营成果不用于所有权,只按照合同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征税,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2.承包、承租人向发包、出租方交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按照“承包、承租所得”税目征税,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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