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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知识点:界定审计报告日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12

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注册会计师审计知识点

知识点:界定审计报告日

审计报告日通常为审计工作完成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四十条:“审计报告应当注明报告日期。审计报告日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

在确定审计报告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信已获取下列两方面的审计证据:

(1)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所有报表(包括相关附注)已编制完成。

(2)被审计单位的董事会、管理层或类似机构已经认可其对财务报表负责。

“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是审计工作完成的标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日不应早于审计工作完成日。因为审计报告日是第一时段期后事项和第二时段期后事项的分界日,注册会计师对第一时段期后事项承担的责任重于第二时段期后事项,实务中,注册会计师为了降低自身风险,通常将审计工作完成日确定为审计报告日,而不会选择审计完成日后的某一日作为审计报告日。

注册会计师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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