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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1-20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方面 

内 容 

1.权利主体 

(1)双主体:
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
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权利客体 

征税对象 

3.关系的内容 

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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