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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会计》预习: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2-11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5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二十章 所得税

  知识点: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1.当期所得税的确认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即应交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当期所得税不是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而是当期确认的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2.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当期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但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用公式表示即为: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该公式计算结果如果是正数,表示形成递延所得税费用,该公式计算结果如果是负数,表示形成递延所得税收益。

  相关链接: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预习第二十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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