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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会计》预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2-01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5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十五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知识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1.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定义、范围和区别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如交易性金融资产、预付账款、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判断标准

  在涉及少量补价的情况下,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注意不含25%)作为参考。如果高于25%(含25%),则视为以货币性资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适用收入准则等其他一些准则。

  ①收到补价的企业

  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②支付补价的企业

  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提示:分子和分母,均不含增值税。

  相关链接: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预习第十五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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