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16年注会《经济法》复习资料:担保方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11-24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担保方式

  1.形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抵押、质押和留置统称物保。保证是人保。定金是金钱担保。

  2.反担保: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债务人
抵押或者质押
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
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注意】反担保方式不包括留置和定金。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