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15年注会《经济法》复习资料:会议通知时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7-13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会议通知时间

企业 
会议类型 
通知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董事会、监事会  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1.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
2.定期会议: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
3.临时会议: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4.发行无记名股票: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 
董事会  1.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2.临时会议: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监事会  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企业破产法中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15日通知已知债权人。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