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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4-10

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

  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1.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2.税务行政复议的中止与终止。

  3.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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