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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4-08

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

  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

  一、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

  国际税收协定是以国内税法为基础的。在国际税收协定与其他国内税法的地位关系上,有两种模式:1、国际税收协定优于国内税法;2、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效力等同,在出现冲突时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等处理法律冲突的一般性原则来协调。

  二、国际税收协定的划分:

  1.按照处理的税种不同:所得税的国际税收协定、遗产与赠与税的国际税收协定

  2.按照所涉及的缔约国数量不同:双边国际税收协定、单边国际税收协定

  3.按照处理问题的广度不同:综合性国际税收协定、单项国际税收协定

  三、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1.协定适用范围

  2.基本用语的定义

  3.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

  4.避免双重征税的办法

  国际双重征税的免除,是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重要内容,也是国际税收协定的首要任务。缔约国各方对避免或免除国际双重征税所采取的方法和条件,以及同意给予饶让抵免的范围和程度,都必须要在协定中明确规定,而不论缔约国各方在其国内税法中有无免除重复征税的方法的规定。一般的方法有免税法、抵免法等,使用哪一种方法要在协定中明确,并保持双方协调一致。

  5.税收无差别待遇

  6.防止国际偷、漏税和国际避税

  采取的措施主要:情报交换、转让定价。

  四、国际反避税与国际税收合作:

  各国政府以及国际社会不仅要采取措施避免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而且也要采取措施防范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法和国家间的税收协定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全球总纳税义务的行为。在国外,“避税”与“税务筹划”或“合法节税”基本上是一个概念,它们都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或不明之处,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的一种不违法的行为。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愈演愈烈,引起了全球政治领袖、媒体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简称BEPS)是指跨国企业利用国际税收规则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国税制差异和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全球总体税负,甚至达到双重不征税的效果,造成对各国税基的侵蚀。我国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以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合作伙伴身份参与BEPS行动计划,与OECD成员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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