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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3-12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1)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可以由外国投资者根据企业不同的经营内容、经营规模、经营方式自行设置。外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资本持有者组成。

  (3)外资企业应根据其组织形式设立董事会。如果一个外资企业是由多个外国投资者出资建立的,则该企业所设立的董事会中董事的名额,一般应按照每个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外资企业设立的董事会应推选出董事长。董事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须向中国政府申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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