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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06

  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

  知识点: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  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其他自用应税车辆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不能取得购置价格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规定  1.底盘(车架)发生更换,其计税依据按最新核发的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的70%计算。
2.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规定使用年限:国产车按10年计算,进口车按15年计算,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不再征收。
(3)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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