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

2015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2-03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

  知识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比率(3%或2%)。

  其中: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2%。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