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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2-03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点:

  (一)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所谓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连带责任。二是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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