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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法律规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1-30

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组成法律的基本单位,记载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上。

  1.按照规范内容不同:

授权性规范  可以……、有……权利  买受人拒绝接受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 
义务性规范  命令性  应当……  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禁止性  不得……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 

  2.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强行性规范不允许任意变动;义务性规范属于强行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允许自行确定;授权性规范属于任意性规范。

  3.按照法律规范的确定性程度:

确定性规范  内容完备  绝大多数属于此种规范。 
非确定性规范  委任性  由相应机关加以确定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准用性  参照其他规定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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