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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税法》答疑精华:消费税征税范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7-14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火热进行中,您是否还在为遇到难题不能够及时解答而感到苦恼?为方便学员备考,网校从答疑板中整理了部分答疑精华。当然,如果学习中遇到问题,您可以到所报课程的答疑板进行提问,网校老师会及时问您解答!

提问内容:

最新改革后,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因消费税具有单一环节征税的特点,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以后,后续流通环节一般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生产应税消费品除了直接对外销售应征收消费税外,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①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②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和其他情形的一律不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而是作为自行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纳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

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4)批发零售应税消费品。

①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

②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③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

  如果您也对以上知识点有疑惑,建议您结合课程辅导书再做进一步的理解,该知识点属于注会《税法》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的内容。关于备考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去网校论坛与各位学友讨论,期待您的参与!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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