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顺序清偿
2016-02-18 11:40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 )。
A.实现抵押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权
B.利息、主债权、实现抵押权的有关费用
C.主债权、利息、实现抵押权的有关费用
D.利息、实现抵押权的有关费用、主债权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相关链接: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招生方案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全面开始,网校辅导专家提醒广大考生尽早制定学习计划,同时结合网校考试辅导课程及辅导用书,高效备考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校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开设了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移动班不同辅导班次,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另外,网校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梦想成真辅导书正在火爆预订,现在购买,限时尊享7折优惠(详情>>)!正保会计网校将一如既往,为广大学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让网校与您共同努力,2016年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