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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练习题:标的物损失承担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4-09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另外,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多选题

  债权人甲下落不明,致使债务人乙难以履行债务,乙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期间,该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该标的物损失承担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应由甲承担

  B.应由乙承担

  C.应由甲、乙共同承担

  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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