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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小测试:合法利益的保护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7-28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练习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单选题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子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杨某采取的下列行为中,可以有效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是( )。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权

  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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