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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诉讼时效概念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8-10-19

    学习是一个长期坚持的过程,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而言,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日积月累,考试就会更容易一点点。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的《经济法》第一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的练习题,备考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的考生们,一起来练习吧!

    单选题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自愿履行了义务后,可以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恢复原状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

      

    该题针对“诉讼时效的概念和适用对象”知识点进行考核。

    面对机遇,不犹豫;面对抉择,不彷徨;面对决战,不惧怕。行动是成功的阶梯,行动越多,登得越高,多加练习才能查漏补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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