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经济法》中级会计必刷题:诉讼时效中止的表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2-20

中级会计职称进入了新考期,在2020年不少小伙伴打算一次报考三科。对于这类想在一年内拿下中级会计职称的人来说,有一个合理高效的学习规划是十分必要的!为了让大家对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科目知识点更加熟悉,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的试题,大家一起来测试一下吧。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B.诉讼时效中止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其他障碍,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在民法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中止的持续时间没有限制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下,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限仍然有效,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在效率先行的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当中,网校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集合老师,授课重难点突出,课后答疑,海量题库……帮你更高效地备考!赶快加入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吧!    

小编温馨推荐:

>>备考中级会计职称学一章忘一章?怎么办?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