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报名
  • 25周年庆
  • 浙江舟山2023年中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公布

    普通 来源:舟山市财政局 2023-01-30

    浙江舟山转发2023年中级会计报名简章,浙江2023年中级会计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7月10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8:00。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财会〔2022〕65号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个人信息登记或变更渠道

    为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在考试报名期间产生网络拥堵,请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个人考试报名信息登记或变更。

    (一)首次报名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开始前,须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以下网站完成个人信息登记:浙江非宁波地区的考生请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网址:),宁波地区的考生请登录“宁波会计之窗”网站(下同)。

    (二)非首次报名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如需变更个人信息,可在报名开始前,直接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或“宁波会计之窗”网站,点击“信息变更”栏目进行变更。

    考生须严格按照网站提示的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后将由属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一)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日期。

    1.浙江省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2月28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18:00。

    2.2月27日16:00关闭“浙江会计之家”—“信息变更”“信息登记”通道和“宁波会计之窗”信息采集和变更通道,逾期未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或登记的,将无法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日期。

    1.浙江省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7月10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8:00。

    2.7月9日16:00关闭“浙江会计之家”—“信息变更”和“信息登记”通道和“宁波会计之窗”信息采集和变更通道,逾期未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或登记的,将无法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错过上述报名和缴费时间的,将无法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报名网址及要求

    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的考生,须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进行考试报名。

    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的考生,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址:)—“会计职称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报名”进行报名及缴费。

    已完成个人信息登记或变更的报名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并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栏目。浙江宁波地区的考生应在报考省份中选择“浙江宁波”,其他考生在报考省份中选择“浙江省非宁波”。

    考生报名时,考试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在“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或“宁波会计之窗”网站登记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进行缴费。如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但是报名时审核未通过或需变更相关报名信息的,须先进入“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或“宁波会计之窗”网站,进行信息变更后再报名。

    缴费之前,考生须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并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已在网上报名但在缴费截止前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

    考务费标准: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照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初级为每科60元,中级为每科60元,高级为每科80元。

    四、其他事项

    (一)已完成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自考试前10天起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各市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要高度重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络报名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操作。各地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方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反映,不得擅自越权处理。

    附件: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师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121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还没有评论哦

    抢首评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