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效力层次——效力待定合同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4-10

成功的信念在人脑中的作用就如闹钟,会在你需要时将你唤醒。希望大家可以通过每天的学习为自己的中级会计储存更多能量,早日成功。加油哦!

经济法知识点

●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效力层次——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依效力层次可分为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生效,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自己行为能力范围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有效,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也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催告权)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撤销权)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无权代理)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催告权)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撤销权)

正保会计网校针对不同备考人群,特开设多种班型,不管你是上班族还是零基础,宝妈或是大龄考生,这里总有适合你的,赶快来加入我们吧,点击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2020新版《经济法》必背法条100条 干掉拦路虎!!

夯实基础:中级《经济法》基础学习阶段12周学习计划>

【重中之重】备考中级《经济法》这三部五章是重点!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4中级-畅学旗舰班

14位师资全享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