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仲裁庭组成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3-03

    不去耕耘,不去播种,再肥沃的土也长不出庄稼;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青春也结不出硕果。现在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的知识点已经准备好啦,每天多学一点点,备考更容易!

    经济法知识点

    ●经济法知识点:仲裁庭组成

    (1)仲裁庭可以由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

    解释: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2)回避制度

    谁回避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何时提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谁决定①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②仲裁员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想要报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的同学们注意啦,正保会计网校中级会计职称2020年课程已经开始招生啦!早些备考时间更充分,快来选取适合你的老师和课程开启职称之路吧!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详情>

    相关推荐

    中级会计《经济法》简单?那我晚点学?大错特错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3月打卡学习计划

    一键预约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提醒>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463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还没有评论哦

    抢首评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