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小知识:税前扣除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7-23

    2014年中级会计师备战正当时,为帮助考生进行有效练习迅速掌握知识,正保会计网校已开通2014中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按章练习”模块立即体验>>。另外,网校学员在论坛和全国学员进行互动,大家一起鼓励、一起进步!以下是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P390)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捐赠项目 税前扣除方法 要点
    公益性捐赠 限额比例扣除
    ①限额比例:12%;
    ②限额标准:年度利润总额×12%;
    ③扣除方法:扣除限额与实际发生额中的较小者;
    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非公益性捐赠 不得扣除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应作纳税调整

      【提示】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条件是“双规”——规定渠道、规定对象。

      (1)渠道——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以上(含)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2)对象——《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如扶贫救灾、教科文卫体事业、环保、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338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