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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小知识:增加注册资本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7-08

2014年中级会计师备战正当时,为帮助考生进行有效练习迅速掌握知识,正保会计网校已开通2014中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按章练习”模块立即体验>>。另外,网校学员在论坛和全国学员进行互动,大家一起鼓励、一起进步!以下是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增加注册资本

(1)决议方式

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缴付出资

①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20%/2年)。

②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工商变更登记

减少注册资本

(1)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决议方式

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通知债权人

①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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