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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血整理!中级经济法答疑精华90问(第18问:人保与财保的兼营问题)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06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快考试了!为了让各位考生有所获益,小编吐血整理了众考生们在《经济法》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疑问,并将网校老师的答疑整理给大家,供大家探讨学习,直至考试当天截至,祝大家备考愉快!

知识点:与保险合同有关的主体
  √难度:中
  √重要性:中
  √重点:死亡保险、受益人

提问:保险人不得兼营人保和财保,为啥现实中中国人寿可以开展车险业务

解答:

中国人寿、平安保险这些都是金融集团形式的,财险和寿险都是独立法人,独立核算。

它们在注册时以独立法人的名义设立财险公司。之所以不能兼营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主要是因为两者的经营风险的特性不同。财产保险主要承保的是 自然灾害类的风险,而自然灾害 在各年度、时段发生的频率相差较大,而人寿保险则是以 人的生命,以大数法则为依据,通过精算可以准确计算出所需要的保险费。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中,如果遇到巨灾,更容易破产。如果混业经营,可能导致经营的人寿保险业务的巨大损失。而人寿保险中的年金(养老金业务),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所以,现在全世界保险发达地区,财寿险,都是分业经营的。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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