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财务管理

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知识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23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早就开始备考了!你身边的小伙伴都已经快学完一整本书了,你却还没开始!我们落下太多啦,快点跟上大家的步伐。一起学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科目知识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出来了,快来看一看吧。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解析

中级会计职场财务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提示】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提示】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提示】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9)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10)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情形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11)进口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快来学习吧!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开通很久啦!网校中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总有一款适合你,现在报名3科联报更优惠!

小编温馨推荐:

>>赶紧考中级会计职称:看2020年如何继续享受个税扣除福利!

>>报名早知道: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材料&报名流程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2025中级-畅学旗舰班

多位师资 直播+录播无限畅学

了解详情 热门课程

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中级会计职称好课助力,无忧备考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