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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知识点: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03

只有努力攀登顶峰的人,才能把顶峰踩在脚下。努力搞懂中级会计职称每一个考点,才能成功登顶!正保会计网校教学老师为了帮助考生轻松备考,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经济法》知识点内容,学习起来吧!

设立条件

合伙人 人数 2个以上
身份 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是外国人
【链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中国人
机构和组织:“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书面协议 (1)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2)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意】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不包括“经营期限
出资方式 普通合伙人”可用“劳务”出资
【注意】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行

成功源于勤奋。希望每位中级会计考生每天Get一点点考试内容,最后日积月累,成功拿下中级会计证!正保会计网校也会一直帮助大家顺利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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